总工会

    一、机构职责
     (一)职能介绍
    指导全区各基层单位工会建设;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履行“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”等社会职能,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,维护职工劳动权益;指导全区各级工会自身建设工作,协助各级党组织做好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,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;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和管理;承担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   (二)联系方式
    联系电话:0371-86198089      
    传    真:0371-861980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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