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岸局

    一、机构职责
     (一)职能介绍
    负责与省、市各口岸单位的协调配合;负责支持配合民航、海关、检验检疫、工商、税务、外汇等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等其他驻区单位开展工作,协调相关事务;负责综合保税区的企业服务、功能开发和园区日常管理;承担口岸“大通关”协调服务工作,负责协调落实综合保税区与国际航空口岸、铁路口岸、公路口岸通关事项;配合维护口岸公共秩序;承担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     (二)联系方式
    联系电话:0371-86196868    
    传    真:0371-8619686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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